過去一百年以來我們熟知的廣告模式是這樣子的:用戶在閱讀,聽廣播,看電視時,打斷他們的活動,插入廣告主的廣告。
這個模式被最近幾十年出現的互聯網所打破,由于用戶可以選擇避開,人們發現那些banner廣告幾乎很難被用戶所點擊,而廣告主忙乎了十多年,一直沒能找到跟電視廣告等價的網絡廣告方式。
移動互聯網來了,在更小的屏幕上打斷用戶?壞主意!
2009年,iPhone出現的18個月后,廣告主想出了影響用戶的營銷方案:品牌APP。Nike,target,coco等品牌都競相推出了品牌APP,隨即幾乎所有都擁有了自己的APP。但很快,用戶發現他們其實并不需要這些APP。
時間到了2014年,如果你想要用戶下載你的APP,最好要足夠好,但很不幸,并非如此。
除非能夠具有實用和價值,以及用戶激勵,否則品牌APP純粹浪費時間。
實用制勝:可以審視一下你手機上安裝的APP,你一共有多少個APP?nielsen的數據稱一個月用戶使用的APP數量大概有30個。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,但可以預見到的是,除了你所癡迷的部分游戲APP外,一天,一周,一個月內能夠獲取你寵幸的APP為數并不多,即便你手機上也許安裝了幾十個,上百個APP,但不少已經成了僵尸APP,被你打入了冷宮。
對品牌而言,這是一個不得不正視的現實,你的APP能為用戶提供什么實用價值?他憑什么要打開你?你的APP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好了嗎?你的服務是人們日常所需,需要通過APP去獲取的嗎?
可悲的是用戶的頻繁發生的基礎需求往往是少量的,而要挖掘出連用戶都不知道的新點子更是難上加難,根本上創建一個好的APP,對于很多行業和品牌來講,這無疑都是一門新的學問。你需要做出具有足夠粘性的APP去吸引用戶持續使用,而且你還要花一大筆錢推廣這個APP,在干這個事情前,你需要再三思考。
當然凡事也有例外,實用法則至上之外,品牌如果能夠制作出一款優秀的娛樂應用,也足以讓人耳目一新,達到夠好的效果。比如汽車品牌們推出的各種賽車應用,彰顯出用戶需要娛樂的現實需求。
但不管怎樣,今天的品牌APP更關注于用戶留存而非用戶獲取,天平正在從令用戶驚喜的耳目一新向用戶真正需要的角度轉變
via:199IT編譯自mashable,作者Todd Wasserm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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